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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,本院确定以下人员可以使用本系统查询相关案件信息:①
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; ② 犯罪嫌疑人委托办理查询事项的亲友; ③ 被害人及其委托办理查询事项的亲友。
上述人员使用本系统之前,须到本院控申科接待室办理身份确认手续。
须出具本人身份证、律师证(辩护律师)和授权委托书,并填写查询人信息登记表。查询人身份经本院确认后,本系统将自动为查询人分配一个专用用户名和密码,并出具《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查询认证书》。查询人凭用户名和密码,登陆龙声网,即可进入本系统查询。
凡是在本系统已经开通了律师帐号的律师,以后需要增加案件查询的话,无须再到本院,可以直接通过本系统上传资料,经本院检察官审查确认无误后,系统会自动为该律师增加相应的案件查询。 |